第213章

虽然这些诗不是他作的,但他敢说,他现在抄录出去,他肯定也跟着出名。
不知道有多少人要来找他寻求这些抄录的诗。
“就叫《锦瑟》吧!”曹翊又是‘思考’了一番才道,实际上这首诗在中国唐朝的时候就叫《锦瑟》了。
余舟跟他手底下的陈国仕子才俊们的脸色则很难看。
他们精心准备的题材,居然被曹翊秒杀。
他们来之前早就派人暗中擦过,得知宁国的仕子文人当中,即便就是号称第一才子的顾辰彦也不过如此。
没成想来到现场之后,却杀出曹翊这个他们意想不到的超级黑马来。
接下来的题材比试中,不用想,他们陈国也是完败。
败的体无完肤,他们的诗跟曹翊‘作’的诗比起来,完全没有任何可比性。
如果用布料来比喻,简直就是麻布跟绫罗绸缎间的差别。
“属吏大人,还要继续下去吗?”见到余舟跟陈国的仕子们难看着一张脸。
宁国的仕子们全高兴的问道。
这种伤口撒盐的味道太爽了。
“在作诗方面,我们陈国心服口服!”余舟只能道:“但接下来,我们还有东西想要跟宁国的诸位仕子交流!”
“我们陈国的古瑟,你们宁国的古筝,我们相互交流一下。”
“我们各自用古筝跟古瑟弹奏一首曲子,请大家欣赏一下,看看是你们宁国弹奏的好,还是我们陈国弹奏的好!”
“这......”顿时间,宁国的人为难起来。
大家都看向了玉红颜,因为是大家当中最为精通音律的了。
然而玉红颜也是皱眉,她是精通音律,无论古筝跟古瑟她也会弹奏。
可问题是她最为擅长古筝,如果只是比弹奏古筝的话。
她相信她不会输,因为曹翊虽然不肯把《汉宫秋月》与《渔舟唱晚》教给她。
但她来个迂回政策,已经从赵千徕的儿子赵瑞那里得到。
她相信她用古筝弹奏这两首曲子出来,一定能狠狠的驳陈国的面子。
然而对于古瑟她虽然会弹,但却不精通了。
再加上这是陈国主动提出来的,这就说明人家做足了充足的准备。
所以玉红颜觉得她赢了古筝,却输了古瑟,最多只能跟人家打平手。
可她想要的是赢,是继续给宁国长脸,让前来主动挑衅的陈国灰头土脸。
于是她看向宁国的这些仕子小姐:“各位公子,小姐,古筝小女子来,可古瑟你们谁善于精通的?”
众人全都摇头。
“曹公子,听说你也精通音律,要不你来!”有人看向了曹翊。
玉红颜也是一怔,她居然把曹翊这家伙忘记了。
虽然她看不起曹翊这个商贾,觉得这些东西曹翊是跟别人学来抄来的。
可无论是学来的还是抄来的,这也是会啊!
要是曹翊能够拿出弹奏古筝《汉宫秋月》与《渔舟唱晚》的水准来弹奏古瑟。
那他们宁国绝对能赢,再一次让陈国灰头土脸。
曹翊现在巴不得让自己多出名啊。
既然陈国送人头来给他装逼打脸,给他增加名气与才气的机会。
他又怎么会拒绝,不过这也多亏了他前世的妻子喜欢这些古乐器还有古典服饰啊。
让他也跟着学会了,他向着众人作揖道:“既这样,那在下就献丑了,这古瑟就由在下来弹奏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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